【摘要】基于纳什议价模型,本文以中国2011年出台《新婚姻法》作为准自然实验,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 2010-2016年四期面板数据和广义双重差分(DID)模型,实证检验了家庭议价能力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研究发现,《新婚姻法》出台导致的已婚女性家庭议价能力下降不仅提高了其劳动参与概率,而且增加了其工作时间;机制检验发现,《新婚姻法》对家庭议价能力的影响是通过改变家庭财产产权归属实现的,已婚女性为平衡男性"威胁点"增强会更多地选择进入劳动力市场。进一步研究发现,《新婚姻法》还显著降低了已婚女性的主观幸福感,但其对已婚女性家庭议价能力的影响并不存在溢出效应,表现为对适龄未婚女性的劳动参与和工作时间均没有影响。本文结论为理解宏观法律制度与微观家庭决策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直接的经验证据,从议价能力视角探讨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因素,为当前中国家庭内部不平等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视角。
【关键词】
《建筑知识》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 2015-06-25
《中外医疗》 2015-07-06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26
《铁道运营技术》 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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